2012年11月底,我省被國家發展改革委確定為國家第二批低碳試點,為29個低碳試點中唯一的省份。根據要求,我委啟動編制《海南省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經過專家的多次評議和省政府審定后,《實施方案》于2013年7月底獲得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
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落實實施方案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加強組織領導、編制與低碳試點相適應的低碳發展規劃、推動體制機制創新、強化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責任考核和嚴格按照項目審批管理規定組織實施好《實施方案》中各類建設項目。
我省將嚴格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方案》落實,扎實推進國家低碳試點工作,將海南建成全國綠色低碳發展的示范區。